配资吧 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A,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C: 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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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亿配资
日期:2025-07-14 13: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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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四月丰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银华四月丰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 年 7 月 11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银华四月丰 120 天滚动持有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23837
债券
银华四月丰 120 天滚动持有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3837
债券 A
银华四月丰 120 天滚动持有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3838
债券 C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
定 12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
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
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在每
个运作期到期日可提出赎回或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转换转出申请,基金合同另有
规定的除外。如果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就
该基金份额申请赎回或转换转
出(或赎回/转换转出被确认失
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
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
作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基金经理 魏昕宇先生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12 月 14 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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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四月丰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
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
投资目标
人获取稳健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券、政
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
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
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
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现金、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因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原因
而持有的股票,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卖出。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
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并通过精选债券,在
最大限度降低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优化组合收益。
(1)类属配置策略(2)久期调整策略(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4)基于信用变化
策略(5)息差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6)信用债券精选策略:本基金投资于评级在 AA+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券(含资产支
持证券,下同) ,其中,投资于 AA+评级的信用债券占信用债券投资比例的 0-50%,投
资于 AAA 评级的信用债券不低于信用债券投资比例的 50%。
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
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80%+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0%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风险收益特征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暂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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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四月丰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 A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 万元 0.30%
认购费 100 万元≤M<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M<100 万元 0.30%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注: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本基金对于
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120 天的滚动运作期,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银华四月丰 120 天
滚动持有债券 A
销售服务费
银华四月丰 120 天
滚动持有债券 C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因此,本
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12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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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就该基金份额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或赎回/转换转出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基金
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到期日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120 天的滚动运作期,但是考虑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每份基
金份额的实际运作期期限或有不同,可能长于 120 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若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
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
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
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
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
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
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应当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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